由誰實施心理急救?

心理急救由心理衛生人員以及其他提供受災兒童、家庭與成人早期援助的災 難應變人員來提供,乃為組織性災後應變措施的一環。這些人員可能屬於各種應 變單位,包括緊急應變團隊(first responder team)、緊急應變指揮系統(incident command system; ICS)、基層與緊急健康照護人員(primary and emergency health care)、學校危機應變團隊、宗教團體組織、社區緊急應變團隊(CERT)、醫療 後備團(Medical Reserve Corps)、公民團(Citizens Corps)、以及其他救災組織。

1 心理急救是由災難心理健康專家認可,在對經歷災難與恐怖攻擊的兒童、成人、與家庭的心理 社會需求給予應變時,可採用的「緊急介入選項(acute intervention of choice)」。在這本手冊付 梓時,此模式仍有待系統性的實徵支持;然而,因為許多成分源自先前研究的指引,專家一致公 認這些成分提供了協助倖存者處理災後痛苦與逆境,與辨識需額外服務者的有效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