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失能的倖存者協助工作與原則

當有需要時,嘗詴在噪音或其他干擾甚少的場地進行協助。

直接處理此人而非照顧者,除非有直接溝通上的困難。

若對方似乎有溝通(聽力、記憶力、說話)障礙,簡單緩慢的說話。

信任宣稱自己有失能情況者的說法,即使此失能對你來說並不明顯或不 熟悉。

當你不確定怎麼協助,詢問「我能作什麼來協助你呢?」,並且信任此人 告知的事。

如果可能的話,讓此人能自給自足。

扶持盲人或視力受損者,協助他們在陌生環境四處走動。

如果有需要,協助此人書寫資訊,並且安排讓此人獲得書陎通知。

持續給予此人必要的救助措施(譬如醫療、藥物、氧氣筒、呼吸設備、 以及輪椅)。

第二章 給予心理急救的準備

為了協助受災的群眾,心理急救提供者必頇熟知此事件的性質、目前局勢、 救助與支持服務的類型與可獲得性。